鹤岗食品企业用水
2014-02-17 05:59
鹤岗食品企业用水
鹤岗食品企业用水
食品生产用水标准
国家“瓶装饮用水净水卫生标准”和“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”的某些指标如下表中所示。我国生活饮用水标准是用于检测自来水经预处理、除盐、灭菌、消毒后才能制得合格的饮用纯净水。
项目 | 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|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|
色度 | ≤5度 | ≤15度 |
浑浊度 | ≤1度 | ≤3~5度 |
PH | 5~7 | 6.8~8.5 |
电导率 | ≤10μs/cm | |
总溶解固体 | ≤1000mg/l | |
细菌总数 | ≤20个/mg | ≤100个/ml |
大肠菌群 | ≤3个/mg | ≤3个/ml |
纯净水设备典型工艺流程
原水→砂滤器→活性炭过滤器→全自动软水器→精密过滤器→一级RO装置→二级RO装置→臭氧发生器→精密过滤器→灌装线
《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》GB14881-1994规定,生产用水必须符合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GB5749。一般来讲,饮用水是指所有与食品生产有关的水,包括原料用水、加工用水以及清洗用水等。用作饮用水的水必须经过卫生学检验,符合有关的卫生标准。
饮用水须符合的基本卫生要求包括:饮用水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;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;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;感官性状良好;纯水系统应经消毒处理等;水质应符合标准要求,如
(1)细菌学指标——不得含有致病菌,细菌总含量应该很低。细菌总数1ml水中不得超过100个,大肠菌群不得检出;
(2)毒理学指标——各种有毒成分(如氟化物、氰化物、砷、硒、汞、镉、铅、铬等)含量不得超过规定指标;
(3)化学指标——要求酸碱度适宜,一般为PH6.5~8.5,并有爽口感,符合一定的硬度要求。同时,对于铁、锰、锌、铜等离子的含量也要有所限制;
(4)外观——必须无色无臭,不含可眼见物质,即不含悬浮固体、水面漂浮物、沉积物、微生物和未成熟的幼体等。